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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学生参加校内活动记录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点击:[]

各系(部)、处(室):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东职办〔2014〕22号文)相关规定,我院学生参加院系主办或组织的讲座、活动等可列入综合素质测评德育加分项目。为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成效,规范活动加分管理机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统一使用《学生参加校内活动记录册》,规范学生参加校内活动加分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学生参加校内活动记录内容

1、记录册用于填写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内讲座、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一次活动一次记录,不重复登记;

2、学生参加活动需填写清楚当次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及主办单位、活动类别等信息,并填写不少于30字的活动心得。

二、规范学生参加校内活动加分方式

1、每次活动结束后,需由主办方在活动记录页加盖由学生处统一制作的参加校内活动证明专用章和序列号,方能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加分依据;

2、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时需出示本记录册,按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细则加分。

三、校内活动证明专用章借用管理

1、活动主办单位需在活动举办前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活动证明专用章使用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学生处备案后,登记活动序列号码段,借用校内活动证明专用章和序列号专用章;

2、活动结束时,主办单位在记录册的活动记录页加盖活动证明专用章和序列号;

3、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需及时归还专用章。

记录册自2016年2月起正式启用,此后活动不再使用活动加分券。

附件: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活动加分专用章使用

申请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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