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报我校首批名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拟设立4个校级名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资助建设周期为三年。
现将立项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工作室名称 |
主持人 |
1 |
铸心辅导员工作室 |
刘伊 |
2 |
“心灵方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 |
张楠 |
3 |
“共青春”党团工作室 |
汤晓 |
4 |
“启航”大学生就业创业与助学指导工作室 |
高翔 |
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2年6月7日起至2022年6月9日止。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769-23306889
学生处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