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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奖学金获得者分享会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点击:[]

各院(系)、班级:

为弘扬优良学风,宣传我校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学生中树立刻苦努力、自强自立的奋斗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向奖学金获得者学习,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学生处、校团委决定联合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奖学金获得者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人员

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日常奖励、学院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励志自强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奖项的学生。

二、活动时间安排

3月12日至3月19日,做好前期宣传动员,落实优秀人选,组织好评选工作。

3月22日至3月31日为各院(系)开展分享会阶段。在学生处和校团委统筹下开展五场,每场三个院(系)参加,卫生健康学院单独开展。每场分享人员不得少于6人(优秀集体不少于2个),卫生健康学院分享人员不少于4人(优秀集体不少于1个)。

4月7日为校级分享会时间,学生处选择3-5名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人选(不少于1个优秀集体)进行校级现场分享,开展对奖学金获得者优秀榜样的广泛宣传及后期总结分享。

三、活动要求

(一)广泛动员,深入发掘典型榜样

各院(系)参照评奖评优结果及第二课堂学习情况,通过同学自荐报名、好友推荐、班级推选、辅导员推荐、团支部推荐等形式,发动在评奖评优中获奖的同学和优秀集体主动分享自己的事迹材料。

认真组织,生动讲好自己的励志故事

1.选好故事主题

分享故事应为个人或集体亲历的真实故事,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开展演讲,围绕励志成才、创先争优、引领成长。要求演讲短小精悍,思想性、专业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分享时间为8-10分钟。

2.创新活动形式

可通过图片、微视频、PPT、动画、荣誉展及才艺表展等方式分享自己的经历、故事或者学习方法,与大家共同进步。

(三)加强统筹,形成建设好氛围

1.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分享会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深入了解学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要求把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榜样挖掘出来。

2.要加强统筹,做好宣传,进行科学指导,努力营造建设好氛围,使奋斗榜样的激励能够真正入心入脑,在学生群体中形成长效的正面激励作用。

3.本次活动将通过校内各微信公众号、《学在东职》等进行专题报道,请各院(系)加强活动宣传和典型的发掘,落实人员做好相片拍摄、视频录制和新闻撰写等工作,并及时上传至网站,充分展示本校学生的风采。

4.本次分享会作为灯塔学习会的系列活动之一,分享者可申请第二课堂思想成长类加分。

学生处 校团委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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