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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点击:[]

各系:

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各系需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条件、各系名额分配、评选要求等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

本次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2009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

4、积极上进,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位居本专业前列,原则上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无不合格科目,包括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0%;

6、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项活动,表现优良。

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按学年一次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1、各系按照国家奖学金的名额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4、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向系申请,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对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名单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五、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我院2009-2010学年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名,各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推荐人数

机电工程系

2

电子工程系

2

计算机工程系

2

财经系

2

管理科学系

4

六、报送要求:

1、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写一份在校期间的综合情况汇报(含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情况)交于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要对初审通过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的典型事迹做出书面总结。

2、各系要将本系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在10月12日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 生 处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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