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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点击:[]

各系:

为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鼓励贫困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特开展此次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

我校2009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院,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和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或成绩进步明显,或工作成绩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学校生活,生活俭朴。

6、具有自我解困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7、热心为学院和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8、必须是通过学院组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补充认定)。

9、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三、评选等级和具体条件

院级励志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具体评奖条件为:

1、一等励志奖学金:需获得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或一等奖。

2、二等励志奖学金:需获得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3、三等励志奖学金: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

②下学期班级成绩排名比上一学期班级成绩排名提高20名以上。

③被评为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④获得省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科技发明、论文(调查报告)

三等奖(含)以上。

四、奖学金额度

一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3000元

二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2000元

三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

五、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1、各系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已印好,到学生处领取),并向系申请,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对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名单报送学生处进行存档。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系须将本系学院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励志奖学金登记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12月6日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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