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开展这次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
我校2009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学风端正,热爱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早操和课外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⑴凡在学年中违反规章制度,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⑵学年内有补课科目者
⑶不能认真搞好教室和宿舍卫生值日者
三、评选等级和具体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具体评奖条件为: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1%,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90份,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6%,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16%,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36%,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四、奖学金额度
特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
一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600元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1、各系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严格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得优秀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即2009级学生;
3、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已印好,到学生处领取),并向系申请,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对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名单报送学生处进行存档。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系须将本系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11月12日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 生 处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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