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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点击:[]

各系: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开展这次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

我校2009级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学风端正,热爱专业,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早操和课外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及格以上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⑴凡在学年中违反规章制度,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⑵学年内有补课科目者

⑶不能认真搞好教室和宿舍卫生值日者

三、评选等级和具体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具体评奖条件为:

特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1%,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90份,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6%,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16%,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前36%,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四、奖学金额度

特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

一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 每人每年600元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1、各系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严格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获得优秀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即2009级学生;

3、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已印好,到学生处领取),并向系申请,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对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名单报送学生处进行存档。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系须将本系优秀学生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登记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11月12日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 生 处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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