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评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点击:[]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评定的通知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助学经费的有关要求,结合《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特开展此次评定工作。

一、补助范围

凡我院2009级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影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均可申请。

二、补助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品德优良,未受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经过我院组织的贫困生认定并被认定为困难学生),难以维持个人学习﹑生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特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学习刻苦努力,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可做为参考条件之一);

4.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不吸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

三、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补助金额为800元。

四﹑补助办法及流程

1、各系按照经济贫困生补助评定条件及所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申请经济困难补助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已印好,到学生处领取),并向系申请,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对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名单报送学生处进行存档。

五、名额分配

我院2009-2010学年的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额为74名,各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推荐人数

机电工程系

14

电子工程系

11

计算机工程系

5

财经系

21

管理科学系

23

六、材料报送

1、各系须将本系经济困难学生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11月12日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 生 处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