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宿舍长是公寓工作顺利开展的骨干力量。为提升学生宿舍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建立宿舍长制度并建设宿舍长队伍为开展住宿辅导工作的重要力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宿舍长信息统计工作
宿舍长须经宿舍全体成员民主推选产生;如确有需要,可于每年9月份进行改选。
请各系辅导员督促各班及时将宿舍长信息录入学生通讯录系统,学生处将于4月下旬检查录入情况。
二、明确宿舍长职责和要求
宿舍长的主要职责有:宣传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关心和团结室友,共同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宿舍环境和秩序;与班主任、公寓管理员、公寓辅导员以及学院有关负责老师保持日常联系;监督和检查宿舍文明公约或值日表的执行情况;代表宿舍办理住宿生活相关事宜。
宿舍长要模范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带动宿舍成员建设文明宿舍。
三、做好与宿舍长的日常联系
要积极统筹宿舍管理和班级管理工作,建立宿舍长日常联系机制。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与宿舍长保持有效沟通,各系根据实际,分年级、分班或分楼层每月召开一次宿舍长工作会议(相应的楼层长、院系自律会干部需列席参加)、及时掌握宿舍成员情况和宿舍安全卫生文明情况。
四、充分发挥宿舍长作用,做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做好“文明宿舍”和“优秀宿舍长”评选工作,调动宿舍长的积极性,使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的住宿生活方式,带头创建文明宿舍。
学生处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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