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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暑假期间学生集中住宿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点击:[]

关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寒假期间学生集中住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

为确保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安全,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1、学院物业公司宿管部具体负责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学生处、各系辅导员、班主任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和责任;学院学生处、各系假期的值班工作人员具有协助宿管部的职责。

2、在辅导员、班主任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宿舍管理员有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义务。

3、学院对留校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并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女生集中在8栋居住,男生集中在13栋居住。8栋、13栋留校学生无需搬宿舍。集中住宿的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18日。留校学生于1月23日至24日,根据已分配宿舍信息携住宿用品至集中住宿楼指定宿舍入住。学生公寓于2016年1月24日下午5点封楼。

4、各系在放假前需召集留校学生开会,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既充实又愉快的假期。

5、有学生留校的系需安排辅导员值班,各系各年级留校学生中需指定学生负责人,并报备到学生处和宿管办。

6、对留校学生情况实行每日汇报制度。即各系学生负责人每日向系部值班辅导员汇报当天晚上本系留校生住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晚归、不归需及时掌握该学生动态并向值班辅导员反馈情况。有突发情况,辅导员需及时上报学生处值班人员。

7、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不在宿舍留宿外人,不存放管制刀具,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酗酒,杜绝违纪行为。

8、对宿舍楼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宿舍管理员要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并向学院值班室、学生处和各系值班人员、宿管办报告。一旦发现和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允许迟报、瞒报,迟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9、严格请销假制度。留校住宿的学生外出必需请假并到所住楼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回来后要销假。

10、学生处、各系值班人员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同宿管员、各系留校学生负责人加强联系,到学生宿舍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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