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寒假放假通知》,本学期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2月22日,下学期报到时间为2月23日,2月24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期末和寒假的各项学生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期末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l 1、加强学生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在期末考试前,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2、加强安全教育。各系要依照实际情况,开展以出行、居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学生的返乡购票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谨防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
3、加强法制与道德教育。要求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违纪及违背社会公德的事;不参与传销、赌博、邪教、迷信等非法活动。要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不参与扰乱国家、社会秩序的活动。
4、要对学生在寒假期间开展的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进行引导和安全教育。对集体外出进行的社会实践或勤工助学等活动,所有系及带队老师要做好安全预案,同时进行必要的实践、求职安全教育。
5、向学生通报学校关于寒假的各项工作及时间安排,并督促学生按时返校、按时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未归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假期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在学生离校前,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应走访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动态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学生离校前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并做好宿舍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2、寒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应离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好《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附件1)。各系要做好登记并于1月15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附件2)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逾期不予办理。学生经批准后方可留校,并要服从学校安排集中住宿。未经批准,擅自留校或中途返校学生出现问题的,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学校于1月25日至2月18日封闭宿舍,除统一安排的留宿宿舍外,其他宿舍一律封闭。寒假期间门禁系统照常开放,学生要随身携带校园卡进出集体住宿的宿舍楼。
4、学生行李放置在自己所在宿舍,贵重物品带回家。需要维修的宿舍要报宿管员登记,并留下备用钥匙在宿管员处,后勤处在假期进行统一维修。
5、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离校登记制度。留校住宿的学生外出必需到所住楼宿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并在回校后到宿管处登记,遵纪守法,自觉不在宿舍留宿外人,不存放管制刀具,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酗酒、不吸烟。留校学生中途因事不留校的必须请假,擅自离校者取消留校资格,并报学院进行通报批评,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
6、各系要关心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既充实又愉快的假期。
三、关于假期值班值勤工作
1、各系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安排,有学生留校的系需安排辅导员值班,并把假期值班的具体安排告知学生,同时请将本系的辅导员值班表(附件3)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备案。
2、学生处、各系值班人员要经常走访留校学生,了解他们的情况,关注他们的健康和安全,如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
3、各系要发挥留校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制度,协助学院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四、关于返校学生人数统计工作
1、2月24日为新学期上课时间,各系应于2月23日统计返校学生人数,2月24日上午9:00前将未按时返校学生的名单(附件4)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备案。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其尽快返校。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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