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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1、2012级学生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点击:[]

各系:

根据松山湖社保局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的参保人2013社保年度缴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13-14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续保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续保对象:我院2011级和2012级非东莞户籍且去年已参保的学生(各系具体续保学生名单请参照附件)。

2、请各系9月20日之前将本系需续保学生自缴的参保费(困难学生每生每月6.42元,10个月共计64.2元;非贫困学生每生每月32.07,10个月共计320.7元)上交学生处。

3、请各系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与有关工作的部署,使同学们充分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群体的重视与关怀。

以上各项请各系能按时办理,以便于我处及时办理我院学生医保新学年的续保手续。

附件:1、2011级各系续保学生名单汇总表

2、2012级各系续保学生名单汇总表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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