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毕业生档案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毕业生档案在就业、参军、升学等方面的社会功能,现就做好毕业生档案收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办法
各系、部门对所负责毕业生档案部分,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整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收集,核对无误后填写移交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学生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所有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由学生处统一安排档案入袋。
二、收集材料
(一)各系需收集材料:
1、 毕业生学籍卡;
2、 毕业生顶岗实习鉴定表;
3、 毕业生入学体检表;
4、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5、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6、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
7、 奖励和处分材料;
8、 学生社会实践材料;
汇齐本系资料后,请填写移交表及汇总表。
(二)教务处需收集材料:
毕业成绩总表,汇齐全校毕业生成绩总表后请填写移交表及汇总表。
(三)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需收集材料:
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存根,汇齐全校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存根后请填写移交表及汇总表。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形成材料的日期,并注明学生姓名、学号、所在系、年级和班级;
2、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凡归档资料需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按规定进行盖章。
四、收集时间
2014年6月23日至7月1日
五、交接和入袋时间
2014年7月3日至7月11日
六、入袋安排
各系、部门将所收集的材料附表及汇总表统一交由学生处,一式两份,当面清点、交接后,由学生处将在档案室进行入袋工作,届时请相应系、部门档案经办人到场协助入袋工作。
毕业生档案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部门本着服务学生,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整个工作按时、正确、不出纰漏的完成。
联系人:学生处乐老师
电 话:0769-23306328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班级移交表(各
系);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材
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移交表(各系);
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汇总表(各系);
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移交表、汇总表
(教务处);
5、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移交表、汇总表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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