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74号)精神,为确保录取新生在教育部新生注册系统上顺利注册,现将新生报到材料查验工作及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生的资格审查与注销工作
新生录取信息是教育部学籍管理、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要重视录取新生的材料查验,特别是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与分班电子信息必须一致,发现问题,请及时提交学生处进行复核;要认真查核不报到新生的注销名单,坚决杜绝对已报到新生被误注销的情况发生,省招办明确要求,已注销的新生,学院一律不能重新上报录取数据,学生即使修完学业也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请各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有关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核对工作要落实操作人、复核人的责任,杜绝误注销情况出现。
二、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要求
1.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各系必须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进行确认,同时把通话记录造册备查。
2.对未经学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不报到新生,应记录有关情况造册备查。
3.按时上报不报到新生注销数据
(1)纸质材料:字段需包括序号、省份、准考证号、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注销原因,表格下方要有经办人签字、复核人签字、系盖章确认和上报时间。
(2)电子版:以“×××系2015级新生注销名单”方式命名的Excel文档。
请于9月17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把不报到新生注销数据纸质材料交到行政楼1A203办公室,同时把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04893129@qq.com。
联系人 刘芳 13528638080(6297)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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