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增强学生体质,磨练学生意志,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生阳光健康跑方案如下:
一、阳光健康跑的时间和对象
1、2016级新生均需在每学期十六周内在学院进行阳光健康跑(本学期15次)。
2、鼓励2014、2015级学生积极参与阳光健康跑。
二、阳光健康跑的具体办法
1、时间:第1周开始至第16周结束,每天6:00—22:00,每学期最少完成30次跑步,参与学生自行安排时间。
2、距离:每次阳光健康跑女生距离不少于1000米,男生不少于2000米。
3、速度:女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1米/秒,男生平均速度不能低于2米/秒。
4、地点:阳光健康跑地点为学院田径场、环湖内环、外环(从男生宿舍-田径场-学院南门),分别在田径场、图书馆、红旗下、教学楼等地点设置感应考勤点,参加跑步的学生按照系统给出的随机线路进行健康跑活动。
三、阳光健康跑的活动要求
1、2016级学生必须参加阳光健康跑活动,2014、2015级学生自愿参与。
2、参加阳光健康跑活动的学生,每人每天跑步限计1次,男生每次跑步有效数据为2公里,女生每次跑步有效数据为1公里,跑步时间每公里不得超过16分钟或少于6分钟,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无效。
3、凡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跑步活动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跑免试证明,提供校医院或三甲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由所在系主任签署相关意见后,完成请假手续。
4、若该学年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较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阳光健康跑标准的天数。
5、跑步过程中,如有使用代步工具、代人跑步等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违规者扣除阳光健康跑三次,第二次违规者扣除阳光健康跑八次,第三次违规者该学期阳光健康已跑次数清零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6、出勤合格率低于80%的班级不得参评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
7、社会体育专业和院运动队的学生阳光健康跑形式及考勤要求由所在系另行制订。
四、阳光健康跑加分标准与奖励办法
要求每位学生必须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阳光健康跑次数,未按规定达到次数的,扣减本学年综合测评总分5分,可申请在下一学年开学后四周内进行补足,补满所缺次数后,方能恢复到原综合测评成绩。
(一)奖励办法
凡是达到相应的阳光健康跑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给予相应的加分。加分标准及办法如下表:
1、2016级新生个人阳光健康跑加分标准及办法
学年
| 基本合格
| 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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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
| 45次
| 60次
| 70次
| 80次
| 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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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标准
| 0分
| 2分
| 4分
| 6分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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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办法
| 加在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成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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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测成绩总分最高为100分。
2、集体奖励措施
学院每年对各系阳光健康跑与课外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出勤排名。以系或班级集体为单位,对同学的实际参与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嘉奖。出勤合格率作为参评各种先进集体的参考依据。
(二)鼓励措施
1、鼓励2014、2015年级学生积极参与阳光健康跑。
2、2014、2015年级学生在任一学年阳光健康跑达到基本合格次数(45次),该学年“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加5分。
(三)信息查询及反馈
1、所有阳光健康跑次数以学生处提供数据为准;
2、学生可通过手机APP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阳光健康跑信息,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请及时与相关老师联系。
联系人:吴丽莉 联系电话:0769-23306015
办公地点:行政楼1A204
附件:阳光健康跑APP使用说明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