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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评比暂行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点击:[]

为了推进宿舍文明建设,创建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评比等级

评比等级分为四等:

1.文明标兵宿舍:一学期评比得分在90分以上,数量不超过宿舍总数的5%;

2.文明宿舍:一学期评比得分在80分以上,数量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5%(含文明标兵宿舍);

3.合格宿舍:一学期评比得分在60分以上,比例不限;

4.不合格宿舍:一学期评比得分在59分以下,比例不限。

二、宿舍内务评比内容及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一)卫生清洁(共20分)

1.宿舍周围环境及卫生轮值(7分)

(1)宿舍制度、轮值表、及宿舍评比项目需贴于门后,并正常轮值和认真查阅。(2分)

(2)宿舍外的走廊干净、没堆放垃圾杂物,垃圾桶应放于宿舍内,且干净无异味。(3分)

(3)鞋架干净,鞋摆放整齐。(2分)

2.门窗(4分)

(1)门窗干净明亮无灰尘。(2分)

(2)门窗无乱贴乱画(粘帖美观,有艺术感者可不扣分)。(2分)

3.室内及天花板、墙壁(5分)

(1)墙壁与天花板干净、无蜘蛛网。(2分)

(2)墙壁没有乱贴、乱涂、乱画、乱钉。(2分)

(3)不随意乱挂衣服。(1分)

4.地板(4分)

(1)有拖地板、干净无杂物。(2分)

(2)床底、桌底整洁、物品摆放整齐。(2分)

(二)内务整理(共30分)

1.桌椅(5分)

(1)桌面干净、无杂物,桌面摆放整齐、布局合理。(3分)

(2)椅子干净、摆放整齐。(2分)

2.床铺(15分)

(1)统一规格叠好被子、全宿舍摆放有秩,整齐美观。(8分)

(2)蚊帐贴墙收好,床帘统一方向挂好并拉开,床上无乱放杂物。(7分)

如有发现把衣物藏在被子里,在得分上扣5分。

3.书架摆放整齐、错落有致、美观大方。(5分)

4.行李、生活用品收拾整齐、摆放有序、不凌乱。(5分)

(三)卫生间(共10分)

1.干净、卫生、无异味、无积水。(5分)

2.物品摆放整齐。(5分)

(四)后阳台(共10分)

1.地板干净、无积水或污水、无苔藓。(4分)

2.水桶、脸盆及卫生工具摆放整齐。(3分)

3.栏杆、墙面、洗手盆保持干净。(3分)

如在栏杆上面放置盆花或杂物,在得分上扣5分。

(五)消防安全(15分)

1.室内无乱拉电线现象,各种电器不会杂乱交错。(7分)

2.无消防隐患,如无使用蜡烛,无使用煮饭、烧水、取暖等违规电器,无堆放危险品。(8分)

(六)文明与文化氛围(共15分)

1.宿舍成员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礼貌待人,主动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5分)

2.宿舍环境温馨,格调高雅,学习氛围比较浓厚,有一定的文化品味。(5分)

3.宿舍成员节约水电意识强,爱护室内家具,爱护宿舍楼内消防、水电、通讯设施。(5分)

三、宿舍平时纪律评比细则(违者在当月宿舍评比中扣分)

1.自觉遵守《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及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按规定处理。

2.尊重、支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宿管小组的各项工作,违者每次扣3分。

3.按时熄灯,不晚归、不爬门、不翻墙,违者每次扣3分。

4.休息时间不喧闹;不在宿舍里或走廊上打球,违者每次扣3分。

5.不提供赌博场所,不参与赌博;不酗酒。违者每次扣5分。

6.不在前、后阳台的栏杆上放置盆花或杂物,不往走廊、窗外、楼下泼水或扔垃圾、酒瓶等杂物,违者每次扣5分。

如一学期内违反以上规定扣分达15分(含15分)以上者,不能评为文明宿舍;扣分达30分(含30分)以上者,为不合格宿舍。

四、评比方法

(一)各系检查评比:

1.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学生自律会宿管部进行每周一次卫生、内务、安全检查。

(2)宿管部门每晚检查登记熄灯和晚归情况。

(3)辅导员和宿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宿舍安全情况。

2.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小结,公布各宿舍月度得分情况,每学期不少于3次小结,在学期结束前进行综合评比,按分数高低,结合平时抽查情况评出宿舍等级。

3.在每学期的宿舍卫生、内务检查评比中,拒检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宿舍将被评为“警告宿舍”,取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有正当理由不能准时参加宿舍检查的宿舍成员,必须在宿舍检查的前两天填好《延检申请表》,说明未能准时参加评比的原因,并交到所属系的学生自律会宿管部,宿管部根据申请表的延检日期进行检查。申请表在检查完毕之后上交的无效,视为拒检);两次以上拒检的宿舍将被评为“不合格宿舍”。

(二)学院检查评比:

院学生自律会每周三派人参加各系的检查,平时将宿管部门的检查结果汇总后反馈到各系学生自律会宿管部。在各系按比例评出系级“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后,配合学生处复查,评出院级“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

五、奖罚方法

每学期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文明标兵宿舍”的宿舍,学生处将通报表扬、发放奖状和奖金,并在每年的综合测评中,按规定给宿舍成员加分;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按规定给予扣分等处理。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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