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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学院实行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相结合的学生工作管理模式。为实现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我院设置的班主任为兼职班主任。班主任是学生教育和管理的重要成员,对班级日常性的学生工作负责。班主任接受系与学生处的双重领导,在系辅导员组织下做好所带班级的学生工作。

第二条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政治思想敏锐,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2.思想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办事公道;

3.热爱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愿意为学生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自觉执行纪律;

5.本科以上学历。

第三条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指导主题团日活动,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形成良好学风。

3.关心学生,深入学生宿舍、教室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诸如家庭、思想、学习、生活、交友、择业等),及时将学院的工作要求传达给学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配合院系做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

4.做好特殊学生工作,引导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定期和不定期与学生家长联系,向其通报学生思想、学习等表现情况。

5.做好本班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

6.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优工作。

7.协助辅导员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的申报。

8.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学风校风检查、宿舍管理、各项评比、公益劳动、文体活动、做好学生学年行为鉴定工作。

9.根据学院要求,指导班委、团支部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撰写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向系党支部报告。

10.新生班主任负责本班的迎新、军训工作。

11.完成学院及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基本工作要求

1.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平时要写工作日志。

2.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有针对性地进行爱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纪律行为教育、职业思想教育等;根据班风状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会进行班风讲评。

3.每周至少深入宿舍一次。每学期基本做到与每个学生谈心一次,并对谈话内容、时间、目的、效果作简要记录。

4.坚持每周一次晚点名,了解班情及班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5.每学期做到与所有本班任课教师交换一次意见,有重点地听课,了解教与学情况,指导学生认真学习。

6.每月至少一次参加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指导班级干部开展工作,关心班干部的成长。

7.每周了解并抽查上课出勤情况、宿舍卫生及作息情况,对缺课较多的学生、卫生和作息情况较差的宿舍要进行教育引导。

8.注意了解学生的各种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9.引导学生骨干和积极分子积极靠拢党组织,发挥骨干作用,做学生表率。

10.参加院、系组织的工作例会,积极与辅导员沟通信息,配合工作,向院系如实反映学生情况。

11.每学期要对本班学生的情况做全面的综合分析,结合教学实践,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12.注意提高自身素质,注意工作方法,为人师表,做学生楷模。

第五条人员聘用

1.班主任从学院从事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的中、青年教职工中选出,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班主任的选配由各系推荐,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学生处备案。

3.班主任最多只能带两个班级。

4.刚参加学院工作的教职工都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义务,担任班主任时间必须不少于两年。

第六条工作考核

1.班主任工作考核实行学期考核,学年汇总,每年9月末,完成对上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的考核汇总工作。

学生处统一组织、协调全院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各系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情况调查表》(学生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手册》为依据。

2.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等,优秀原则上不低于85分,称职不低于70分,基本称职不低于分60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3.各系考核结果由学生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学生处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 班主任的津贴、奖惩及其他相关事宜

1.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津贴标准为:200元/月,其中基本津贴为150元/月(含通讯津贴50元),浮动津贴为50元/月。基本津贴学期末发放,浮动津贴学年考核后发放。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班主任可获得全部浮动津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班主任获得50%的浮动津贴;考核为不称职的班主任扣发全部浮动津贴。当月发生学生违纪而受处分的,扣发当月浮动津贴,年度班主任考核不能评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发当月全部津贴;如属于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不认真造成该事故,则年度班主任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全部浮动津贴。

2.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经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荣获“优秀班主任”称号,并获得奖金500元。考核等级为不称职的班主任,当年考核业绩中应有记载,且一年内不能再任兼职班主任。一年以后,经所在系推荐,可继续聘为兼职班主任。

3.经考核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在晋升职务时可优先考虑;连续两次经考核为不称职的兼职班主任,不能晋升。

第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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