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学生保险 >> 正文
学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使用温馨提示
作者:xs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点击:[]

一、网上查询方法:

登录东莞社会保障局http://dgsi.dg.gov.cn/

找到“网上业务办理”>网上申报服务>网上个人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密码和验证码(无需密码),即可查询个人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若需要报销医疗费用或有关医疗保险的疑问请致电该服务电话)

二、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分两种:

1、门诊费用报销,实行首诊制度,门诊首诊就医点现指定在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意生活城),如果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法治疗,提出转诊的,凭借转诊单,转诊后的费用依然可以按以下程序报销;

2、住院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指定在东莞内任何一家卫生局所批医院。

三、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急诊报销:

急诊中的抢救报销可不限首诊门诊,即任何一家医院的门诊都可报销,但须提供医院的抢救证明经社保局确认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四、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

1、门诊费用报销最高额度为70%,具体为: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松山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自费30%;

2、住院费用报销最高额度为95%,具体为:学生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治疗后直接自费可报销费用的5%。

* 注:身份证即医疗社保卡,到医院就医时带上身份证,就可按照上面的报销额度直接抵扣。

【关闭】